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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去除劑事件”背后:污水廠超負荷運營,COD指標該廢除了?
新聞描述:此次,環境部的通報揭開了亂象,也引發城鎮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營的探討。相關國家標準已有近20年未修訂,COD是否繼續在考核中擔任主力指標也遭質疑。
一項在環保圈內流傳許久的隱蔽造假術,隨著生態環境部的一紙通報浮出水面。2021年1月22日,因使用“COD去除劑”,陜西省神木市污水處理廠被認定為“通過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方式逃避監管違法排放污染物”、罰款60萬元,相關責任人遭行政拘留、免職。COD(ChemicalOxygenDemand)即化學需氧量,通過實驗測得。就像人體檢測時的血脂,COD越高,常代表水體有機物的污染越嚴重,越容易發黑發臭。早在“十五”期間,全國就對COD和二氧化硫這兩項最基本的水、大氣污染指標作出了減排要求。降低污水中的COD是城鎮污水處理廠的主要職責之一,常規處理方法主要是生物降解法等。使用“COD去除劑”這種造假手段,在業內是公開的秘密,早在十幾年前就存在,但當時接暗管偷排、對在線監測設備動手腳等“性價比”更高的造假手段更受歡迎。隨著近幾年監管加嚴,不少造假老路子行不通,這種更隱蔽的方法才流傳開來。絕大多數情況下,使用“COD去除劑”無法真正去除COD,只是干擾COD的檢測,造成下降的假象。就好像屏蔽了微信群的消息提醒,未讀消息只剩下一個小紅點,但未讀消息數量并沒有變少。此次,環境部的通報揭開了亂象,也引發城鎮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營的探討。相關國家標準已有近20年未修訂,COD是否繼續在考核中擔任主力指標也遭質疑。
01 賣家暗示:可用空白袋子包裝即便在環境部通報之后,買一包“COD去除劑”仍然像買衣服一樣容易。只要在百度、抖音中輸入關鍵詞,蹦出的廣告圖文并茂,講解細致,商戶數量之多足夠讓人“貨比三十家”,有的還在顯眼位置留下了商戶手機號碼。在淘寶、閑魚、京東、拼多多搜索的結果,同樣能印證“COD去除劑”的賣家很多。淘寶排名靠前的一家店鋪廣告寫道:“操作簡單,高效快速,排放達標,適合各行業污水處理,做水處理最末端的護航?!?/span>2月7日,南方周末以買家身份咨詢,客服稱,全國發貨,買家“各行各業的都有”,包括環保公司、化工經銷商、末端(治理)企業等??头l來的訂單截圖顯示,交易246筆,買家涉及上海市、遼寧省朝陽市、廣東省中山市、深圳市等地。公司長期合作的客戶“多得很,可以發給你看看一年以上的采購合同?!笨头Q。兩份合同顯示一家四川和一家江蘇的公司分別在2021年1月、2020年9月各購買了500公斤和1噸“COD去除劑”。南方周末查詢這兩家公司工商資料發現,前者經營范圍包括“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后者包括“工業檢測儀器、機電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維修服務”等。這家淘寶店的“COD去除劑”累計評價超過200條,無一例中/差評。有人說“包裝挺好的,效果在試用,長期合作”,但也有人評價“兩個站做了試驗,效果不明顯”。其他售賣“COD去除劑”的淘寶店鋪大多好評如潮:“污水處理得不錯,達到排放標準”“用著效果很快,五六分鐘就出來了”“第二次購買了,確實好用”……上述客服回復南方周末,“COD去除劑”的反應非常迅速,投加后2-3分鐘就能見效。操作簡單,通過加藥泵直接加到待處理污水中即可,為確保反應完全,需要有曝氣或攪拌,“只要(污)水穩定,產品(效果)肯定穩定”。“這款商品就是屏蔽劑吧?使用怎么不被檢查發現?”面對南方周末的疑問,客服并沒有直接承認,只稱“是不是屏蔽劑我們這里沒辦法鑒定”。但暗示,如果擔心被發現,可以用其他產品包裝發貨,比如污水處理常用的聚丙烯酰胺,或者用空白袋子包裝,“也有客戶這么要求”。
淘寶銷售的“COD去除劑”宣傳海報。各店家COD去除劑包裝不同,大多字樣簡單,還有客服提醒,可以做成無字樣的空白包裝。(南方周末記者汪韜/攝) 不過,無包裝的“COD去除劑”曾引起嚴重生產事故。據四川省應急管理廳通報,2018年,為使公司外排廢水的COD達標,宜賓市一家化工廠購買了2噸無包裝標識的“COD去除劑”,發貨時物流單標注為“原料”。工人們誤把這些“COD去除劑”當作生產原料投料后,車間發生化學爆炸,共造成19人遇難,直接經濟損失達四千余萬元。
02 達標障眼法:COD屏蔽劑關于“COD去除劑”的成分,“我們也沒有,老板不說?!笨头M莫如深,“是氧化劑的一種”。但這在業內已不是秘密。饒冰青是一家環保企業員工,常年與各種污水處理廠打交道。2013年,他在一個污水處理廠看到一臺自動加藥裝置,但該裝置既沒有包含在設計方案中,也沒有出現在施工圖上。一問得知,由于項目處在調試期,出水還不穩定,裝置用于應急,加的藥劑正是“COD去除劑”。饒冰青覺得很神奇,建設方也說不清所以然。抱著學習的心態,他也買了一點,但發現所謂“COD去除劑”的成分其實就是氯酸鈉——一種強氧化劑。“直接買氯酸鈉會更便宜,但包裝成‘COD去除劑’就賣得更貴,有些商家會以此欺騙不懂行的買家?!?/span>對比淘寶店里“COD去除劑”照片,和氯酸鈉一樣,都是白色粉末。氯酸鈉能使COD測量值降低的原理并不復雜。實驗中常用的是CODCr法,檢測的方法是在水樣中加入強氧化劑重鉻酸鉀,高溫強酸的條件下,重鉻酸鉀消耗越多,COD濃度越高。而加入另一種強氧化劑氯酸鈉后,消耗的重鉻酸鉀變少,檢測出的COD濃度也隨之下降。2018年,浙江工業大學的一篇碩士論文研究的正是這種屏蔽機理,論文寫道:“該工藝能否真正去除有機物成為業內關注的疑點”。實驗發現,投加氯酸鈉后,雖然COD“去除率”達到了61.1%,但反應時間不對去除效果產生影響,其他類似的水質指標幾乎沒有發生變化,因此初步判斷氯酸鈉對COD測定具有掩蔽作用。論文還做了藻類的毒理學實驗,發現投加氯酸鈉后,電鍍廢水的毒性得到了加強。氯酸鈉的加入對CODCr法的確有掩蔽作用,造成假象。然而,對于氯酸鈉本身并不能“一棍子打死”。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原副總工程師杭世珺介紹,氯酸鈉作為一種強氧化劑,對于處理某些難以生物降解的工業污水,是有效果的,前提是必須滿足酸性條件下升溫等活化條件。然而,不少污水處理廠的日常運行并不具備這些活化條件,即使具備,也意味著需要付出大量額外成本,因此實際使用很少。因而,“COD去除劑”只是在檢測COD的實驗過程中發揮了作用,所謂的“COD去除劑”,不如叫“COD屏蔽劑”。環境部通報后有人評論:購買者的動機就是為了造假,“好比是馬路上遮擋車牌,既然遮擋,肯定是要違章?!?/span>在淘寶等平臺輸入“COD去除劑”后,系統還會自動聯想到氨氮、總磷去除劑。與COD一樣,氨氮和總磷也是衡量水體質量的主要指標,兩者同為水體富營養化的主要“元兇”。氨氮去除劑和總磷去除劑是否也被當做屏蔽劑使用?杭世珺介紹,總磷去除劑的成分主要是混凝劑與助凝劑,并不是障眼法。這種藥劑和污水中的磷反應,生成沉淀物質后去除,常用于含磷的污廢水的達標處理。氨氮去除劑的情況有些復雜。饒冰青解釋,氨氮去除劑的本質是次氯酸鹽。原理是利用氯的氧化性將廢水中的氨氮氧化成氮氣而去除。氨氮去除劑的確有用,也未被禁用,但實際用得很少,因為所需藥劑量太大,處理成本過高。“一般賣家會建議先用別的方法去除氨氮,最后實在除不掉,再使用他們的藥劑?!?/span>03 超負荷運營的污水處理廠王晨是一家民營企業的負責人,公司業務是為污水處理廠提供技術支持,讓他意外的是,COD達標不是什么難事,尤其對生活污水來水穩定的城鎮污水處理廠來說更是如此。2月2日,被環境部通報的神木市污水處理廠的兩位負責人告訴南方周末,他們只處理生活污水,不涉及工業污水,“目前運行正?!?。處理規模為7萬噸/日,相當于一個普通城鎮的污水處理廠規模。至于為何使用“COD去除劑”,則回復“無可奉告,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僅處理生活污水,企業為何還要鋌而走險?王晨分析,可能是污水處理廠工藝設計本就存在問題,或者后期運營不規范,抑或是遇到了處理設備運行故障、檢修、停電等突發情況。但這都不能成為造假的正當理由。環境部的通報顯示,神木污水處理廠累計投加了131余噸“COD去除劑”。王晨認為,使用如此大規模的藥劑,顯然不僅僅是應急,很可能已是日常行為。還有業內人士猜測,“COD去除劑”銷量如此之高,可能是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營的難言之隱。另一方面,近些年環保監管力度也不斷加嚴,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壓力不小。2020年底,中國水網刊發了一項調研:全國467座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占全國總規模的25%,其中超過1/5的水力負荷率(代表處理能力的指標)大于120%,約2/3的水力負荷率大于80%。當水力負荷率大于80%,除了個別特大型污水處理廠,一般都無法在出水達標的前提下計劃性維修設備,設備長期帶病運行,隨時導致運營風險。這在官方通報中也能得到印證。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組在烏魯木齊昆侖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七道灣污水處理廠發現,隨著人口增加,污水進水量和污染物濃度過高,經常超過這座2003年老廠的設計能力,導致處理后的尾水超標外排。2020年,自媒體“環保圈”統計,中央環保督察組的第二輪第一批通報中,總計反饋了44個污水處理問題,其中“處理能力不足”問題最多,為15個。04 進水超標致出水超標需“自證清白”不只超負荷運營,有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還接納工業污水,進水超標導致出水超標,導致自己成為“背鍋俠”。進水超標的問題已引起官方重視。2020年底,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鎮(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通知》,明晰了各方責任。依據上述文件,污水處理廠雖可從輕處罰,但仍不能免責。一位不愿具名的學者解釋,這就對污水處理廠提出了更高要求:有一套完善的應對機制,對上游來水做好調查,做好“自證清白”的工作,運營報告必須科學嚴謹且有深度。除了進水超標的痛楚,污水處理廠可能還面臨著過嚴的抽檢。上述學者介紹,《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為日均值,采樣頻率為至少每2小時一次,取24小時混合樣。“出水水質數據通常服從正態分布。因為進水負荷波動、溫度變化、運行故障等原因,對于絕大多數的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不可能在一年365天中的每天、每小時都達標?!蓖醭糠Q,這種正態分布的規律,也有助于監管部門識別造假。也就是說,現場執法理論上應取12次水樣。但實際情況中,有執法人員只取單次樣本。值得關注的是,天津市和北京市法院曾判決這種處罰無效。2018年,天津市寶坻區生態環境局憑一次取樣結果超標,對北京某公司開出10萬元罰單。公司向天津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決撤銷處罰決定。寶坻環境局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四中院提起上訴。北京四中院仍然認為處罰應予撤銷。上述學者介紹,企業看中的不只是逃掉罰金,還有大筆的增值稅——按照相關規定,行政處罰超過1萬元的,36個月內,不得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因此,“企業自身能力有限,執法有漏洞,處罰又很嚴厲,部分企業自然會選擇造假?!?/span>05 COD修訂爭議造假背后,COD這個指標的合理性甚至存廢再次引發探討。2002年頒布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已快走過20個年頭,仍在挑大梁。2015年該標準的修訂征求意見稿出臺后引熱議,但遭“難產”,至今仍未正式頒布。修訂征求意見稿中,COD的特別排放限值從50mg/L降為30mg/L,被質疑“過嚴”。反對方認為污水處理廠出水的有機污染物難以生物降解,如植物纖維等,它們不再耗氧,不會引起水體黑臭,也不值得將COD治理到如此之低;支持方則認為,COD標準越低,對應的污染物往往越有環境風險、越不易降解,如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抗生素、內分泌干擾物等。多位采訪對象介紹,近些年業界已開始關注上述難降解的污染物的不利影響,不過目前仍處于理論研究階段,與被寫入國家標準、進而成為限制指標仍有一段距離。作為一線工作人員,王晨的體會是,嚴控COD還意味著藥耗、能耗和成本的上升。“污水處理廠在處理總氮(另一項重要污染物)時,往往需要投加碳源,但加碳源又會導致COD升高,因此總氮和COD同時控制是一對矛盾?!?/span>有文章指出,我國污水處理行業單位污染物能耗遠高于西方國家,藥劑費已超過電費躍升為第一。過量投加藥劑,除了增加運營成本,還會導致污泥產量明顯增加。對COD的探討不只是規定多少濃度,業內更激進的建議是對接國際標準,“扶正”更能反映生活污水實際情況、但更被忽視的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COD和BOD類似的是,值越高說明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污染越嚴重。不同于COD是通過化學反應計算得來,BOD5是微生物反應5天的測算結果。杭世珺認為,由于城鎮污水處理廠以生活污水為主,而生活污水處理又以微生物“吃掉污染物”的生物化學法為主,因而BOD比COD更適合反映生活污水的水質情況。“我跟國外的業內人士交流時,他們總問我BOD多少,因為他們大多數主要考核的是BOD?!?/span>杭世珺介紹,有的發達國家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出水COD沒有要求,但對BOD有要求,有的對COD和BOD都有要求,但COD標準在75mg/L-150mg/L之間,松于我國標準。她也提到,由于歷史原因,我國目前在城鎮污水處理廠中選擇了以COD為主的考核方式。而且目前在企業安裝的在線監測設備、監管部門設立的水質自動監測站中,也都以COD考核為主,鮮見BOD指標。她分析,原因可能是BOD測量耗時較久,測量精度還不高,成本較高;相比之下COD簡單快速,門檻較低。在進水水質相對穩定的條件下,BOD和COD存在一定的相關性。杭世珺呼吁,應對接國際標準,可將BOD5作為優先于COD的考核指標。COD的地位如果真的下降,城鎮污水處理廠或許就不再需要“COD去除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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